日本的高等教育是從修完初等教育(小學6年)及中等教育(初中3年、高中3年)的12年教育后開始的。留學生可報讀的高等教育機構可分為:①高等專門學校、②專門學校(專修學校專門課程)、③短期大學、④大學(本科)、⑤研究生院(大學院)5種。其中根據設置者的不同,又分為國立、公立和私立。
1. 教學日歷和學期制的確認
日本的學校,通常從4月到第2年的3月為1個學年。日本有許多大學都采用學期制(2學期制),上學期為4~9月,下學期為10~3月。但也有的大學實施3學期制或4學期制。日本一般是4月入學,但尤其是研究生院(大學院),很多大學采用的是9月或10月入學的制度。
2. 入學資格的確認
為了進入日本的大學(本科)、短期大學、專門學校學習,原則上必須修完正規學校教育的12年的課程。如果插班進入高等專門學校,則必須修完11年,如果進入研究生院(碩士課程)則必須修完16年學校教育的課程。
在印度、尼泊爾、孟加拉國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蒙古、秘魯等修完10 年或11 年的初等、中等教育者,如要進入日本的大學,必須具備以下其中一項條件。但是,除了下述條件,學校也可 能設定其他要求。不清楚是否有入學資格時,請務必向報考院 校咨詢。
①在本國就讀大學入學的準備教育課程或在大學(本科)等的高等教育機構1年至2年,修完正規學校教育第12年的課程。
②修完文部科學大臣指定的準備教育課程*1(只限修完相當于日本高中水平的課程者)。但是,對于初等、中等教育課程未修滿12年者,若是修完文部科學大臣在該國指定的11年以上的教育課程*2,則無需修完準備教育課程也被視為擁有入學資格。
3.可以取得的學位、稱號以及修學年數的確認
1.研究生院博士課程有時分為前期課程(2年)和后期課程(3年)。學士課程的修學年數為6年的醫學、牙醫學和獸醫學,6年制的藥學的博士課程為4年。
2.短期大學畢業后,可以進入專科學習(1~2年),取得“學士”的學位。
3.通常,高等專門學校的修學年數為5年,但留學生大多數是插班到第3學年。畢業后,可以進入專科學習,取得“學士”學位。
4.高等專門學校的“準學士”、專門學校的“專門士”以及“高等專門士”并不是學位,而是稱號。
5.結業于大學改革支援·學位授予機構(NIAD-QE)認定的短期大學、高等專門學校的專科,并通過NIAD-QE的審查,即可取得“學士”學位。詳細信息請向要報考的學校確認。